主页关于 OGAWA公司管理

责任与审计

1 )财务报告
董事部认同它有责任去确保其当季及常年财务报告,有必要清楚及平衡地交待易于评估的公司及集团财务状况与展望。董事部也确保此财务报告根据马来西亚会计标准局拟订的财务报告标准和1965年公司法令有关条款,以便清楚及合理地交待集团及公司在该财政年结束时的业务,业绩及现金流动状况。集团运用适当的会计方式去拟定财务报告,作出合理及谨慎的估计,并持续地加以运用此方式。当季及常年财务报告经由审计委员会审核及董事部核准后公布。董事们对集团及公司在截至2009年6月30日为止的财政年度财务报告感到满意。有关董事根据1965年公司法令第169节条文所作出的声明,可参考第77页。

2
)内部监控
董事部也负责集团的财务、营运、遵循条例及风险管理内部监控系统。此内部监控系统在于保护股东投资及集团的资产,其详细内容可参考第22及23页。

3 )与查帐员的关系
董事部设立了一个审计委员会,负责维持与集团内部及外部查帐员之间的正常及透明化关系。委员会的所有成员为具财务知识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属于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成员。各成员的任期、活动概要及召开会议和列席次数,其资料可参考常年报告第24至28页。审计委员会成员在本财政年与外部查帐员召开两次董事部执行成员和管理高层未列席的会议,以及在相同情况下,与内部查帐员召开一次会议。

本财务报告按照志期2009年8月25日的董事部决议所拟定。